因为法院以性侵时间只有11分钟,瑞士法庭对一名强奸犯进行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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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瑞士信息报报道,在法院以性侵时间只有11分钟,而且受害者没有受到严重伤害为由,对上个月的一名强奸犯进行减刑后,数百名瑞士抗议者周日走上了巴塞尔的街头。

    2020年2月,一名妇女在去夜总会后,在瑞士西北部的Basel的公寓里被一名33岁的葡萄牙男子和他17岁的同伴强奸了。这名33岁的男子在8月被判定犯有强奸罪,而这名少年仍在等待少年法庭的判决。

    法院院长Liselotte Henz选择将强奸犯的刑期从4年3个月减至3年。据瑞士媒体网站20 Minuten报道,被告最早可于周三获释。

    20 Minuten报道说,Henz说受害者一直在 "玩火",并发出了 "某些信号"。据该网站报道,Henz指的是受害者在袭击前显然与另一名男子在夜总会亲热。

    在Basel的瑞士上诉法院前,抗议者举着写有 "11分钟太多 "的牌子。

    https://twitter.com/investigate/status/1424352350538551300

    法官接着说,肇事者在这一事件中的过错是 "中等 "的。

    这一减刑受到了广泛的谴责。

    Basel的一个女权组织Frauenstreik Basel说:"一个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决定总是由犯罪者独自承担"。它补充说:"无论强奸持续11分钟还是几个小时,"它都是 "羞辱性的 "和 "暴力的"。

    Basel社会民主党副主席马塞尔-哥伦布(Marcel Columb)在推特上说,强奸犯的刑期一开始就已经很短了,减刑向性虐待的受害者发出了错误的信息。

    "四年的刑期已经很轻了,但现在对一个与犯罪无关的人暗示该妇女因其行为而成为共犯,这是令人无法忍受的"。他写道:"对于所有性暴力的受害者来说,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信号"。

    而且,更可笑的是,当地政客、媒体、警方也很配合,整件事发生之后,为了堵住悠悠众口,所有媒体、警方通报都拒绝透露嫌犯的姓名、相貌,在唯一被警方PO出的照片中,两名轮奸犯只贴出30多岁那个,而且还把脸部最关键处遮挡了,美其名曰“保护人权”……

    而那名17年轻人呢?哦哦哦,不在本次判决范围内!但,他又尚未被少年法庭收审……但这名年龄较大的犯罪嫌疑人(为保护隐私,警方仅称为J P)在其无耻上诉后,女法官将其刑期从51个月减至36个月,这意味着,除却从去年被捕后已拘押的天数,他马上就就面临获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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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周日开始,成百上千的女性示威者(也包括少数她们的男性亲友),围住了这家法院,她们象征性地为受害者默哀11分钟,并举着大幅标语:“11分钟已经够久了!”讽刺显而易见的司法不公。

    另一则抗议标语则PO出了女法官的判决句式,圈红后写道:“根本不存在短期强奸”,抗议者们说,这是瑞士当地司法部门“极为错误的诱导”。

    在面对媒体解释其判决的时候,莱塞洛特·亨茨法官却说:这位年长的男子只是有“中度过失”。她认为该男子因这样的过失,失去了一年多的自由,已经是极大的损失了……

    当着记者,女法官亨茨表示:本次强奸仅持续了11分钟,且受害者并未受到严重伤害。

    然而,这判决不仅是对受害者的身心造成了二次伤害,而且,对所有女性都是一种攻击,这意味着,她们在性侵犯事件中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只要女方被证明“不太好”,那么轮奸犯就能被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