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腹人权?「食物权」入宪 美国缅因州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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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缅因州将在当地时间11月2日举行修宪案公投,决定是否将「食物权」列入州宪法中。图为缅因州一处农场。(美联社)(photo:LTN)
    美国缅因州将在当地时间11月2日举行修宪案公投,决定是否将「食物权」列入州宪法中。图为缅因州一处农场。(美联社)(photo:LTN)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美国缅因州(Maine)将在当地时间11月2日举行修宪案公投,民众将决定是否将「食物权」列入州宪法之中,成为该州州宪法第175修正案。

    据《美联社》今(23)日报导,美国缅因州将在当地时间11月2日举行公投,民众将决定是否将「食物权」列入州宪法修宪条文中。

    据公投条文,修宪案全名「生产、收成及食用食物权利修正案」,同意即支持将「在不非法闯入、盗窃、盗猎或侵犯私人、公共地产及自然资源的条件下,公民拥有种植、养殖、收成、制造及食用任何所选之食用产品的权利」列入缅因州宪法中。

    报导指出,支持者认为这是一条非常浅显易懂的条文,在公司集团压迫在地小农的时代,保障了一般民众耕种、养殖的权利,而且是美国首次出现这类实验性修宪的先锋。

    然而反对方认为,条文内容太过模煳,有欺诈之嫌,恐对食品安全及动物保育造成威胁,最终可能演变成民众在住宅后院养牛的闹剧。

    据了解,提出修宪案的共和党缅因州众议员福金汉(Billy Bob Faulkingham)说,此案犹如「食物第二修正案」,将其比喻为美国联邦宪法第二修正案中保障的「枪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