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效应 中国规定对境外提供数据须先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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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于滴滴出行赴美上市引发数据外流疑虑,中国网管当局今天公布向境外提供数据须先向官方申请「安全评估」的5种情形,其中包括掌握100万人或累计提供10万人以上讯息者。

    *(photo:SE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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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信办29日发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已被中国网路业界戏称为「滴滴条款」。(图/中央社)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9日在官网发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列出5种须先申请「安全评估」的情形,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2年。

    这项「办法」已被中国网路业界戏称为「滴滴条款」。

    「办法」明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须申请评估情形包括:一、关键讯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蒐集和产生的个人讯息和重要数据;二、出境数据中包含重要数据;三、处理个人讯息达到100万人的个人讯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讯息;

    四、累计向境外提供超过10万人以上个人讯息、或者1万人以上敏感个人讯息;五、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办法」规定,符合上述5种情形者,须透过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中国国家网信办在「办法」中强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坚持「事前评估」和「持续监督」相结合、「风险自评估」与「安全评估」相结合,防范数据出境安全风险,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办法」提到,数据处理者在向境外提供数据前,应事先开展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重点评估项目包括:数据出境及境外接收方处理数据的目的、范围、方式等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以及出境数据的数量、范围、种类、敏感程度,数据出境,「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或者组织合法权益带来的风险」。

    「办法」规定,数据出境评估结果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境外接收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等,数据处理者应重新申报评估。违反规定者,将依中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