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2万欠债2千万 中国单亲妈声请破产成首位官方认证破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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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一名单亲妈妈(戴帽者)被法院裁定破产,成为中国第一个法院认证的破产人。(取自网路)(photo:LTN)
    中国一名单亲妈妈(戴帽者)被法院裁定破产,成为中国第一个法院认证的破产人。(取自网路)(photo:LTN)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中国广东省深圳在今年3月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成为该国第一部个人破产法规,而中国首个由法院裁定破产的个人破产清算案在本月8日产生;这名破产者是名单亲妈妈,独力扶养女儿,因为公司倒闭而负债,经地方法院判定无力偿还债务,宣告破产,将进入为期3年的免责考察期,若通过考察,她将免去百万元人民币债务。

    综合中媒报导,债务人唿勇(化名)原本在深圳一处商场内经营教育培训机构,但商场倒闭连带让她的机构关门大吉,使她一口气欠下约480万元人民币(合约新台币2082万9000元)债务,而她在2013年离婚,独力扶养女儿边还债,但工作并不固定,每个月薪水大约5000元人民币(合约新台币2万1697元)。

    2018年,唿勇卖掉唯一的住处,将实际获得的260万元人民币(合约新台币1128万2000元)都用来偿债,至今仍有约100万元人民币(合约新台币433万9000元)债务。

    唿勇向法院声请破产,本月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认为她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将进入3年的考察期,期间需要接受破产管理人和破产事务管理署监督,每月申报个人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等讯息,除扣除每月必要支出外,剩余收入全部用于偿还债务,考察期届满,法院将视其表现裁定是否免除未清偿债务并解除考察期间的限制。

    这项判决使唿勇成为中国第一个由法院认证的破产人,而当事法院破产庭庭长曹启选表示,「免责考察期」既能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得到「重生」,也能避免恶意破产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