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独立」都不行!香港「美国队长2.0」遭重判5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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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被称为「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因在多个场合宣扬香港独立,被香港政府以《国安法》指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今(11)日遭重判5年9个月。图为反送中示威者手持「香港独立」旗帜。(路透)(photo:LTN)
    香港被称为「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因在多个场合宣扬香港独立,被香港政府以《国安法》指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今(11)日遭重判5年9个月。图为反送中示威者手持「香港独立」旗帜。(路透)(photo:LTN)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香港被称为「第二代美国队长」的马俊文,因在多个场合宣扬香港独立,被香港政府以《国安法》指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今(11)日判决结果出炉,法官称此为「情节严重」个案,判囚5年9个月。

    据《立场新闻》报导,被称为「美国队长2.0」的马俊文遭指控在2020年间参加香港反送中运动,多次透过社群或实体唿喊「香港独立」、「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遭香港政府以《港区国安法》起诉20项控罪,指控其煽动他人分裂国家。

    今(11)日马俊文判决结果出炉,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称被告「情节严重」且毫无悔意,重判马俊文5年9个月徒刑;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1条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情节严重者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监禁。

    报导指出,马俊文在向法院的求情信中表示:「法官阁下,对于我过去的所作所为,我不感羞耻,毫无悔意。我亦承诺,在追求民主公义的道路上,我唔(不)会有半点懦弱。今后,我会尽我所能,用尽毕生精力,为着自己心中所信之梦想而进发,愿荣光归香港。」

    法官认为马俊文「情节严重」、「毫无悔意」,因此重判5年9个月。图为反送中示威者身穿美国队长装扮,非当事人。(路透)(photo:LTN)
    法官认为马俊文「情节严重」、「毫无悔意」,因此重判5年9个月。图为反送中示威者身穿美国队长装扮,非当事人。(路透)(photo:LTN)

    马俊文(图中前排右2)在交给法院的求情信中表示:「对于我过去的所作所为,我不感羞耻,毫无悔意。」、「在追求民主公义的道路上,我不会有半点懦弱。」(路透)(photo:LTN)
    马俊文(图中前排右2)在交给法院的求情信中表示:「对于我过去的所作所为,我不感羞耻,毫无悔意。」、「在追求民主公义的道路上,我不会有半点懦弱。」(路透)(photo:L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