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无价之姐》涉嫌抄袭被诉 曲作者董赫男向三被告索赔 2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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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月 29 日,天眼查 App 显示,北京黄色石头传媒有限公司与董赫男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裁定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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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文书显示,原告董赫男提出诉求,要求立即删除快手平台中含有抄袭内容的《无价之姐》副歌部分的音频、视频。他向北京黄色石头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李宇春三被告索赔 200 万。李宇春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法院对李宇春公司主张的管辖权异议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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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董赫男是音乐作品《跟我出发》的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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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冯蕾桦 PK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