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被解聘,反性侵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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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维权只是为争取更大的社会关注,但前提还是讲事实、讲法律,否则,就会遭遇流量反噬。

    自曝遭性侵的阿里女员工周某称,已在 11 月底收到公司寄来的纸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给出的理由是:之前,周某通过在公司食堂拉横幅、发传单、用扩音器高喊,以及内网论坛发帖等方式,散布 " 遭到高管强奸、公司知情不处理 " 等虚假信息,已经构成《阿里巴巴集团员工纪律制度》一类违规行为。而周某表示:" 我没有犯任何错,肯定是不接受这个结果的,后续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photo:MyZaker)

    从法律上说,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明确规定,"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 是法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集团内部既然有禁止发表 " 不当言论 " 的要求,那么,公司解聘周某形式上还是符合法定要件的。关键就是,之前周某的发帖是不是 " 虚构事实 ",对于控诉职场性侵犯的法理情,到底应该怎么拿捏?

    相对于今年 8 月份舆论一边倒地支持周某,这次的舆论几乎是一边倒地排斥周某,虽然周某指控的两名性侵人员,都已经或正在接受法律处理:其同事王某文因为猥亵受到了治安拘留 15 天的处罚,而山东华联超市的张某因为涉嫌强制猥亵罪,已经被逮捕,案件仍在进展当中。但是,周某的社会形象已经从遭遇上司潜规则、被灌酒、被侵害,被当成男性主导的职场文化下的受压迫者,转向了争议更大的模糊角色。

    还是因为,之前的维权举动、刷屏的控诉文章,和警方调查出的事实存在着相当大的落差。控诉文章里是:男领导利用职权强制其出差,酒席上轮翻性骚扰,直到趁醉将其性侵。截至目前,警方的调查以及之后两名 " 性侵者 " 的妻子上阵发声,却发现,周某第一次报警没有提及张某性侵;第二天一早,周某又主动打电话叫张某去酒店房间等情节。

    此案还有很多细节有待司法机关调查,公众也不能苛责 " 完满受害人 "。但是,既然选择网络维权就应该拿出诚恳的态度,特别是之前公众给予周某很大声援,形成了对阿里、对济南司法机关的巨大压力。周某的维权很难说如自己所认为的 " 没有犯任何错 ",至于阿里 " 各级高层领导争相出来发文致歉 ",其中有几多是迫于口水的压力?

    此前,公众普遍对于女性持同情态度,默认控诉文章为真,一篇网文就可能引舆论的狂潮,将当事人和当事企业顶到风口浪尖。可是,很多性侵事件发生在隐蔽空间,在各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哪怕是司法机关——本身具有刑事调查权,能够强制传唤证人、调取证据,调查还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指望能够第一时间查清,的确有些强人所难。

    近年来,很多勇敢的女性站出来,诉说在职场遭遇的性骚扰、性歧视,提升了全社会保护女性权利的意识,但是,个别不适当举报或者夸张的维权行为,反而降低了公众对反性侵的情感认同。比如," 清华学姐社死门 ",明明只是书包蹭了一下身体却被上纲上线,却要社死对方。类似的事件无疑极大耗费了公众对被性侵者的同情心,形成 " 狼来了 " 效应。

    反职场性侵应该靠法律而不是口水。网络维权只是为争取更大的社会关注,但前提还是讲事实、讲法律,否则,就会遭遇流量反噬。

    今后公众对类似的反职场性侵控诉,既要站在 " 鸡蛋 " 一边,也要站在理性的一边

    ;既要从价值观上捍卫女性权利,也要站在法治的角度,给司法调查留下足够的空间,不用口水代替法律,学会关注,而不是站队,让子弹飞一会儿。

    新闻特约评论员 克鲜

    编辑 尹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