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结束了?王力宏4亿8豪宅赠李靓蕾 蔡志雄律师1忠告

  • 发表时间:
    , 文章来源:SETN,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记者陈韦帆/台北报导

    *(photo:SETN)
    *(photo:SETN)

    ▲王力宏中午发文,「你们住的房子我会过户到你名下」。(图/翻摄自Google Maps)

    王力宏与李靓蕾的风波越演越烈,隔空交火不断,昨日深夜至今日凌晨两人持续在网路发文,但不少人对于其财产分配方式仍有疑问,针对王力宏台湾名下不动产部分,包租公律师蔡志雄接受《三立新闻网》访问指出,其实夫妻离婚若无法和谈,最重要还是「离婚协议书」与「法院判决」,建议不要隔空交火,才不会让小孩未来受到影响。

    据实价登录与地籍资料,王力宏在台湾相关不动产仅有两栋,一为「仁爱吾疆」,2017年11月,由王力宏所拥有的法人「宏声文化」,以总价4亿取得;二为「国庭」2006年12月,登记在王力宏母亲李女士所负责的「宏声艺人经纪公司」名下,当时尚未有实价登录,外传取得价码约4700万~5000万。两栋豪宅社区交易较少,加上近年北市豪宅波动较小,初估两栋豪宅合计约5亿。

    台湾房屋集团趋势中心执行长张旭岚表示,仁爱路是台北景观极佳的林荫大道,且仁爱路一路直通总统府,过去有「官道」的美誉,更是老一辈台北人眼中的A级黄金路段,因此位于仁爱路三段的仁爱吾疆,不仅吸引不少名人权贵入住,更坐稳两百万俱乐部的一员,最高交易为2013年11楼户,单价为254万。而2017年11月王力宏所持有的「宏声文化」以4亿买下12楼户,单价约209万,持有至今四年,保守估计增值超过1.5~2成,应该有4.5~4.8亿的市场价值。

    *(photo:SETN)
    *(photo:SETN)

    ▲蔡志雄指出,其实离婚官司最关键的,就是协议书签了吗?离婚办了没?(示意图/记者陈韦帆摄影)

    观察双方说法,目前仍存在众多疑点,王力宏爸爸说女方要求房子佣人、汽车等言词,其中,关键的第一句话「第一期已经付了,分期支付」;昨日深夜,王力宏发文表示,「已上过调解会,双方签订1.5亿人民币、投资股票一半、每月21万人民币生活费等」;李靓蕾则在深夜回覆,「并非生活费,而是财产切割。」;就在刚刚,王力宏又公开发文,「你们住的房子我会过户到你名下。」从过去双方发言推测,应就是仁爱吾疆。

    对此,包租公律师蔡志雄表示,目前外界虽然对于「国外结婚」是否适用台湾法律有所争议,但事实上台湾是承认国外婚姻的,只要两人都拥有台湾国籍,就适用台湾法律,依照台湾法律,婚后财产应是一人一半,所以即使「仁爱吾疆」是登记在王力宏公司名下,法理逻辑上,李靓蕾仍可主张分配公司股权,但若是登记在王力宏母亲公司名下的「国庭」,因为非王力宏名下所有,恐怕就有所困难。

    蔡志雄指出,现在最关键的是,「离婚办了没?」因为对于离婚而言,财产分配请求,最重要的就是「离婚协议书」。根据李靓蕾目前说法,「双方仍存在婚姻关系。」但从王力宏的语气,「似乎又认定已经离婚。」对于外界而言,越来越雾里看花。

    倘若离婚协议书已签且登记离婚

    不代表后面不会有诉讼,例如监护权、抚养权、赡养费,根据台湾法律,只要一方申请,法院都有权重新审判、改订;财产部分,如果已经签了,就是依照协议书,除非过程有受到胁迫。

    倘若离婚协议书未签

    倘若尚未签定协议书,双方应能谈就谈,不能谈就到法院请求判决,法院会依据证据认定判决。

    *(photo:SETN)
    *(photo:SETN)

    ▲蔡志雄以同为家长的角度建议,将一切诉诸法院,双方停止隔空交战。(图/蔡志雄提供)

    蔡志雄以同为家长的角度建议,离婚的事情,无论是名人、平民,都不应该公开在网路上隔空交火。离婚官司,在法院属于家事法庭,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当事者,目前双方交火,难免出现过于激烈的言语,未来对于小孩伤害会很大。

    现阶段双方开始你一篇、我一篇,女方甚至提到「妨碍名誉」,从离婚官司演变成刑事问题,他难过的说,「透过网路隔空喊话的方式真的很不好,我们都不知道对小孩是否会有影响,且无法解决问题。」最后,他建议,「双方若有争议,还是到法院谈,才能将对小孩的伤害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