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惨了!李靓蕾控外流17分钟私密片 律:可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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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photo:SE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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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认为,若真如李靓蕾指控,王力宏真的外流家人的私密影片,恐得面临罚锾处分。(图/翻摄画面)

    李靓蕾和王力宏的离婚战火再度引爆,李靓蕾发文控诉王力宏,未经同意,把长达17分钟和家人对话的私密片外流给媒体,痛批根本已经「身心不健全」。对此,律师余淑杏表示,若李靓蕾指控属实,王力宏恐怕得面临被卫生福利部或当地县市政府开罚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若不配合改正,可连续处罚。

    根据李靓蕾的说法,王力宏不仅带了陌生人直闯家中,还未经同意,把和家人的私密对话影片外流给媒体,曝光家人的隐私。对此,律师余淑杏表示,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69条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利用媒体或其他方式,公示未成年人的姓名等身分资讯,如有违反,包括卫福部、县市政府,可依法开罚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而此处所指的「任何人」,不限一般网友、民众,也包括父母及监护人。

    至于「其他足以识别身分之资讯」,同法施行细则第21条定义,泛指影像、声音、住所、亲属姓名或其关系等个人基本资料,只要涉及亲属关系,而有曝光身分资讯疑虑者都算。另公示的方式也不限媒体报导,以社群媒体公开贴文、自行刊登于个人网页等,都属于公开揭露的一种。

    因此余淑杏也呼吁,公众人物的家人可能连带具有一些知名度,若利用自身声量带动争议曝光,负面影响将更形加重,且因此违反法规,已经有不少名人为此受罚,因此公众人物在对外沟通时,都需特别谨慎,务必以尊重家人的权益为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