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报警,勿回!”闺蜜在短视频平台留言求报警,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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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恋爱要留住对方的人,

    更要留住对方的心。

    但如果以爱的名义 " 留 " 住人,

    那就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2 月 15 日,

    元宵节,

    也是中国传统的情人节,

    上海闵行警方处理了一起

    因恋爱纠纷引起的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2 月 14 日晚,

    市民罗女士正刷着某平台短视频,

    突然在自己发布的视频下

    收到一条评论,

    " 帮我报警,勿回 "。

    *(photo:MyZaker)

    警方供图(下同)

    罗女士看到是闺蜜王女士发的评论,虽然没搞清楚是什么状况,但知道闺蜜平时不会跟自己随便开玩笑,于是马上拨打了 110 报警。

    闵行分局马桥派出所接到报案,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罗女士向民警反映闺蜜有个男友盘某,两人原在同一个公司工作。民警兵分两路,对男友及公司开展走访,查找线索。通过询问公司老板,民警了解到盘某的住处就在闵行区银林路某小区,立即前往,结果发现王女士果然在盘某屋内,于是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photo:MyZaker)

    经询问,盘某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原来盘某和王女士本是公司同事,于 2020 年 5 月开始谈恋爱。交往中总是磕磕绊绊,直到今年 2 月初,王女士觉得实在与盘某合不来,提出了分手,随后也换了工作。

    哪知盘某却不死心,通过朋友打听到了王女士的工作单位。2 月 14 日下午,他找到了王女士在嘉定的公司,等她下班后堵在单位门口,表示要和王女士好好聊聊,并连哄带骗地把王女士带到了闵行银林路的家中。随后盘某便与王女士寸步不离,苦求王女士与他复合,还用王女士手机里的 sim 卡登录微信,以王女士口吻给她母亲发微信说他俩已复合,并向王女士现男友发微信说要分手。

    当晚,被限制自由的王女士为避免被盘某发现,引发过激行为,就在刷某平台短视频时,在闺蜜的视频下留言 " 帮我报警,勿回 "。

    *(photo:MyZaker)

    直到被民警教育普法,盘某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虽情节尚构不成犯罪,但也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0 条第 1 款第 3 项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