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性恋军人「肛交」遭军法起诉判刑! 南韩最高法院驳回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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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韩男性军人若进行同性性行为,恐会被依《军刑法》起诉判刑。(示意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罗翊宬/综合外电报导

    在南韩,同性恋等性少数族群长期以来饱受歧视,甚至同性恋军人还曾遭上级指示「群体猎巫」、起诉判刑。2016年,一对男性同性恋军人下班时间在营外宿舍发生性行为,岂料却遭军事法院以违反《军刑法》92条第6项判刑;如今,大法院(最高法院)驳回原审判决,认为同性恋军人私底下的性行为「无法可罚」。

    根据韩媒《News1》、《中央日报》,A性中尉与B姓上士于2016年趁着下班时段,在营区外提供给单身军人的宿舍内合意性交(肛交),违反南韩《军刑法》92条第6项「军人之间若进行肛门性交或其他丑行,可处2年以下徒刑」的规定,根据该项法条规定,就算是军人之间的合意性交,也会受该项法条规范惩处判刑。

    一审(普通军事法院)判处A姓中尉4个月徒刑、缓刑1年,判处B姓上士3个月徒刑、暂缓宣告;二审(高等军事法院)则维持一审判决。

    昨(21)日,该案在南韩大法院进行三审的「全院庭审」(全员合议体),由大法官金哉衡(김재형)主审,大法院推翻了一二审的判决结果,认为同性恋军人在私人空间所发生的性行为,且无直接侵害军纪的疑虑下,其实并不适合套用《军刑法》92条第6项的规范,因此驳回该案原审,将该案送回军事法院要求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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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韩大法院。(图/达志影像/newscom)

    大法院指出,《军刑法》里所提到的「肛门性交」,其实在男女(异性)之间也是时常发生的性行为模式,并不能单就法条里所指的肛交,来解释成专门处罚男性军人同性恋性行为的法规,而南韩军队里也有许多女性官兵。

    报导分析,《军刑法》里所提到的肛交,其实在2013年是以比喻男性间性行为的「鸡姦」(계간)一词描述,2013年修改法令条文后才改成现行的「肛门性交」;大法院认为,肛交、鸡姦两词汇并不能等同视之。

    大法院也指出,其实若是在私人领域所发生的自发性合意性交,当军人的性自主权、以及军队健全生活与军纪两者难以被认定遭受侵害时,恐怕难以容许法条解释将被告视为处罚对象。

    大法院也认为,过去在客观评价中,往往将同性性行为视作违反善良道德风俗、且让一般民众感到嫌恶;不过如今到了现在的世代,恐怕难以将相关法条视为普遍且妥当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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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韩《军刑法》92条第6项充满争议。(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其实《军刑法》92条第6项在南韩充满争议,因为只要男性军人进行同性性行为,无论是合意性交、或是下班时间在私人领域进行性行为,皆可能被视为触犯该法条,引发南韩社会对于此法条违反人权的疑虑。

    2017年南韩就曾发生猎巫事件,当时陆军本部中央搜查团就以此法条为依据,透过下载同性恋社交聊天软体等方式,针对同性恋等性少数军人展开调查,最后起诉10多人。

    该法条也具有违宪争议,不过南韩宪法裁判所(宪法法庭)却于2002、2011、2016年的审判中,认为该法条并无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