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拐卖罪犯自首可免罚 网友批:受害者谁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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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有大批中国人因参与拐卖巴基斯坦少女、妇女,在巴国被捕。美联社(photo:AppleDaily)
    曾有大批中国人因参与拐卖巴基斯坦少女、妇女,在巴国被捕。美联社(photo:AppleDaily)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发布通告,敦促拐卖妇儿罪犯于今年6月30日前自首,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者可免除处罚。有网友批评「那些被毁掉的女孩子的一生,谁来赔」。

    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4日发出「关于敦促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指出,为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敦促进行或参与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关联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今年4月24日起至6月30日前,尽快到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者可依法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先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投案,随后本人到案,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往投案,均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检举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侦破其他案件,或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现,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通告强调,「犯罪嫌疑人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拐卖妇女儿童将依法从严惩处。

    对于窝藏或包庇拐卖妇女儿童,帮助转移或藏匿被拐卖妇女儿童,或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提供虚假结婚证明、亲子鑑定、出生医学证明等,将依法严厉打击。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妇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局又鼓励个人和组织积极举报或控告拐卖妇儿犯罪,规劝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对举报人、控告人及其他有关证人,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中国社群平台微博,有网友嘲讽当局敦促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做法。有网友表示「敦促就能自首的话,还在警察干嘛」、「如果敦促就能自首的话,有这道德觉悟,谁还干拐卖啊?」

    也有网友批评犯罪者可免罪或获轻判,「自首能减轻罪行的话,那些被毁掉的女孩子的一生,谁来赔」、「减轻?那妇女儿童受的罪谁来承受?」、「买野生动物都要被判刑,买人不算犯罪吗?」、「自首还要给她们减轻?这是不是赤裸裸地告诉世人,人犯罪了,只要自首就可以轻判?」

    有网友讽刺说:「说不定人家不觉得自己在『拐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