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女被告通姦 法院判她恐怖酷刑「该用乱石砸死」不准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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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hoto: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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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丹相隔近10年再次发生,有女性因通姦罪被判乱石砸死的酷刑判决。(示意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张宁倢/编译

    「石刑」是联合国与国际法禁止的酷刑,虽然在某些施行伊斯兰教法的国家并未完全废除,但近年来案例已少有耳闻。北非国家苏丹一名20岁女子上月被捕后,于近日遭依通姦判处「乱石砸死」,成为该国近10年来已知的第一起石刑判决。外媒报导,被告在审判中曾被拒绝聘请律师,现在正准备提出上诉。

    根据《卫报》报导,20岁女子提雅拉布(Maryam Alsyed Tiyrab)今年6月在苏丹东南部白尼罗州(White Nile)被警方逮捕,并在最近被依通姦罪判处石刑,成为苏丹近10年来首例。倡议运动人士担忧,这次判决可能显示出,去年10月的军事政变鼓励了苏丹的立法者,他们打算让过渡政府在女性权利方面取得的微小进步再次「开倒车」。

    位于乌干达的非洲正义与和平研究中心(ACJPS)表示,这项判决同时违反了苏丹国内的法律与国际法,唿吁苏丹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提雅拉布。ACJPS也指出,提雅拉布并未受到公平审判,也没有被告知她在审讯中提供的资讯可能不利于她,另外,她也被拒绝聘请法律代表。

    报导指出,苏丹前总统巴席尔(Omar al-Bashir)被赶下台后,2020年过渡政府就宣布针对一些强硬的刑法与伊斯兰教法政策进行改革,改革不包含石刑,但同年8月批准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ACJPS表示,石刑是一种受国家默许的酷刑,违反了国家的人权义务。

    人权律师亨莉(Jehanne Henry)表示,此判决表明苏丹仍正在执行严格的伊斯兰教法与刑罚,「用石头砸死人的案件提醒大众,过渡时期(政府)的刑法改革还没有完成,这种严厉、陈旧的惩罚仍出现在官方文件上。」报导补充,苏丹2020年宣布鞭刑成为非法,但法院至今仍在判处这类惩罚。苏丹上一起妇女因通姦被判石刑的案例发生在2013年的南科尔多凡州,但判决最终遭到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