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伙人用锤子敲断自己的脚骨,累计“演出”近 30 次……

  • 发表时间:
    , 文章来源:MyZaker,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浙江温州一专业碰瓷团伙,为了碰瓷竟敲断自己的脚骨,可谓是下了血本 ……

    近日,这起案子由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某、赵某某等五人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七个月(缓刑)不等,并处罚金。

    *(photo:MyZaker)

    伪造车祸 " 轧伤 " 脚趾

    陈师傅今年 57 岁,是一名电动三轮车夫。2022 年 4 月 2 日,陈师傅像往常一样骑着三轮车出门拉客。在瓯海区茶山街道一路口,上来了两位年轻人。

    行至中途,其中一名男子先行下车,并提出要付车费,两人为支付车费 " 争执 " 了一会儿,车上男子催促陈师傅道," 你不用管,只管往霞岙村方向去 ",随后就将车门关上了。

    陈师傅准备继续上路,刚启动车子,就听见下车的男子大喊:" 哎呦!你压到我的脚了!" 陈师傅也感觉到车子震动了一下,赶紧下车查看。男子说自己的左脚被车轮压到了,表情相当痛苦。

    两位男子跟陈师傅商量去医院拍片。拍片后,医院诊断男子的左脚小指有轻微骨折。随后,两人开始轮番要求陈师傅进行赔偿。

    " 伤筋动骨一百天,得三个月做不了事情,少说也得赔偿一万元 ……" 陈师傅听完慌了神,自己可没这么多钱。

    于是两人便要求陈师傅用花呗贷款,陈师傅表示自己不会操作,两人又让他找亲戚借。" 我只有三四千,先给你们,等我回去再跟亲戚借点 ……" 最后两人要走了陈师傅支付宝里仅有的 3900 元后离去。

    陈师傅本以为是自己一个不小心赔了钱,殊不知,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 " 碰瓷骗局 "。

    敲断脚骨碰瓷骗钱

    流窜作案频频上演

    " 受伤 " 的男子叫田某某,今年 29 岁。其实他的脚趾并非被三轮车轧伤,而是几天前被同伴陈某某用锤子故意敲断的。

    2022 年 2 月,陈某某和田某某因经济困难,想到 " 碰瓷讹钱 " 的法子,两人一同作案多起,敲诈金额几百到上万元不等。

    一个月后,赵某某看到 " 甜头 " 也加入其中。陈某某告诉他,如要参与,也要敲断脚骨,赵某某忍痛答应。之后," 碰瓷团队 " 不断扩大,毛某某、胡某某等人也敲断脚骨加入进来。

    从今年 2 月到 4 月,短短两个月间,这个 " 职业碰瓷团伙 " 流窜至温州市瓯海区、龙湾区、永嘉县、瑞安市等地,上演类似的戏码近 30 次。

    而受害者,多为像陈师傅一样的拉车师傅。

    据介绍,56 岁的三轮车夫杨师傅因为被找麻烦,被生生讹走了 12000 元。另一位被讹走 3800 元的刘师傅当天拉客赚的钱也不过 21 元 ……

    *(photo:MyZaker)

    *(photo:MyZaker)

    他们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直到一位师傅无意中与同行聊起此事,才知道对方也碰到过类似情况,想到应该是遇到 " 碰瓷团伙 " 了,于是赶紧报案。

    2022 年 4 月,公安机关经立案调查,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而是一个以陈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

    团伙作案目标明确

    敲诈勒索应予严惩

    2022 年 7 月 29 日,案件移送至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案卷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故意选择无证的三轮车进行乘坐,一人先行下车,与车上人员抢付车费。车上人员催促司机驾车离开,车下人员借机将事先弄伤的脚放在三轮车下,因而被车辆压到,随后以腿脚受伤索赔,利用被害人属于无证经营、害怕车子被拖走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他们坦言:" 我们会编造职业,比如大货车司机之类的,一个月工资都要五六千,让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如果不配合就吓唬他要报警,他们害怕被拖车都会选择私了,师傅看到确实骨折了一般也都会赔偿的,只是给多给少的问题。"

    根据《关于依法办理 " 碰瓷 " 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实施 " 碰瓷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而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以敲诈勒索定罪处罚。

    2022 年 9 月 19 日,本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18000 元;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18000 元;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13000 元;判处被告人毛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8000 元;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3000 元。

    (编辑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