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养老金政策男女不平等?欧洲人权法院裁定「歧视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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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人权法院(近期发现瑞士政府在其养老金福利制度中出现「歧视男性」的状况,迫使其政府当局重新制定养老金法。欧新社(photo:UDN)
    欧洲人权法院(近期发现瑞士政府在其养老金福利制度中出现「歧视男性」的状况,迫使其政府当局重新制定养老金法。欧新社(photo:UDN)

    欧洲人权法院(ECHR)近期发现瑞士政府在其养老金福利制度中出现「歧视男性」的状况,迫使其政府当局重新制定养老金法。

    BBC报导,目前瑞典政府的规定是「女性在丈夫去世后余生都可以领取养老金」,但「男性即使妻子过世,却只能够在子女18岁以下时领取养老金」。

    向这项制度发起挑战的是名叫毕勒(Max Beeler)的瑞士男子,他的妻子于1990年代初期的一场事故中丧生。据当地媒体报导,当时41岁的他辞去工作照顾2个年幼的孩子并得到养老金的支持度日,不过时间来到2010年,随着他的孩子年满18岁、政府也停止提供养老金。

    毕勒表示若自己是一位女性,那他的余生都可以领取这笔养老金,加上自己多年来一直依靠养老金而离开职场,他决定对此提出上诉,不过他所处地区的地方法院认为「男性是大部分家庭的主要养家煳口者」,并认为一旦孩子长大成人,承担育儿责任的鳏夫有望重返工作岗位,而寡妇则并非如此。

    此案最终被提交给欧洲人权法院,并得到「男性养家煳口的概念不足以佐证」的结果,欧洲人权法院认为女性在职场的角色发生变化,因此此差别对待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14条歧视男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