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送中」受审?港人大代表惊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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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遭控违反国安法,欲聘请英国大律师代表辩护,却引发港府提请中国人大常委会释法阻止。(美联社档案照)(photo:LTN)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遭控违反国安法,欲聘请英国大律师代表辩护,却引发港府提请中国人大常委会释法阻止。(美联社档案照)(photo:LTN)

    〔编译孙宇青/综合报导〕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已被收押近两年,案件原订于本月一日开审,但香港政府反对黎智英聘请英国大律师为其抗辩,进一步提请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就此解释法令。对此,港区人大代表谭耀宗四日表示,由海外律师参与国安法案件不合理,若无本地律师接手,或可移交中国受审,但随后又解释,他仅是就「假设」情况提出看法。

    黎智英被控涉及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罪,原已聘请英国大律师欧文(Tim Owen)为其抗辩,但港府律政司反对,先后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终审法院上诉,结果屡战屡败,终审法院上月廿八日批准黎聘用欧文。特首李家超同日宣布,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以决定没有在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可否参与及处理国安法案件。为因应人大释法,黎案已获法院批准延至本月十三日开庭。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四日在香港TVB电视台节目「讲清讲楚」中表示,不容许海外律师代表被告参与辩护,这符合国安法的立法精神及逻辑。在被问及若无本地执业律师愿意接手案件,港府将如何处理时,谭指可移交中国审理,相关机制已写入法令,不会对被告造成不公。

    同日稍后,谭又强调他的发言仅是「假设」,国安法案件仅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由国安公署移送中国审理,包括涉及外国或境外势力介入、香港无法有效执行国安法、国安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等,至于黎案是否属于其中一种,则视人大决定。

    谭耀宗进一步透露,曾思考是否有其他应对方法,例如该名英国大律师工作签证已过期,港府入境处拒绝继续核发签证,或许就能阻止其出庭。

    南早:北京淡化 优先考量在港审理

    香港「南华早报」引述消息指出,鑑于黎案瞩目程度高,北京希望让风险最小化,以案件能在香港审理为优先考量。另一个消息则透露,北京可能考虑指定一群律师,专任港区国安法案件的代表律师。

    据报导,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及前香港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总编辑罗伟光、执行总编辑林文宗、主笔冯伟光和杨清奇等人,上月皆已承认犯下港区国安法的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串谋刊印煽动刊物等罪,正等待求刑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