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欧盟将禁止Meta「未获同意」利用个资投放广告

  • 发表时间:
    , 文章来源:EtToday,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photo:EtToday)
    *(photo:EtToday)

    ▲欧盟将禁止Meta「未获同意」利用个资投放广告。(图/路透)

    文/中央社

    知情人士今天透露,欧洲联盟(EU)隐私监督机关做出机密决定,社群媒体巨擘脸书(Facebook)与Instagram母公司Meta若要在欧洲依个人资料投放广告,将须征求使用者同意。

    路透社报导,由于Meta欧洲总部位于爱尔兰首都都柏林,因此这家美国企业在欧洲业务由爱尔兰资料保护委员会(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 DPC)负责监管,后者将须依据欧洲资料保护委员会(European Data Protection Board, EDPB)所做上述具约束力的决定,在一个月内发布相关裁决。

    因事涉敏感而要求匿名的知情人士表示,欧洲资料保护委员会很可能要求爱尔兰当局对Meta祭出罚款。

    爱尔兰当局针对Meta行为的案件,源于奥地利隐私运动人士施伦斯(Max Schrems)2018年提出相关控诉。他透过声明表示:「对于个人化广告投放,他们(Meta)并未提供允许/拒绝选项,而是干脆把同意条款移到『使用条款与条件』。」

    「这么做不仅不正当,而且明显违法。就我们所知,没有任何其他公司尝试过以如此傲慢方式不理会欧盟通用资料保护规则(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欧盟这份划时代的隐私保护法规,在2018年生效。

    施伦斯说,欧洲资料保护委员会所做的裁决,意味Meta将必须让旗下所有应用程式(app)的使用者能下载一个不利用个资进行广告投放的版本,而Meta也能继续利用个资以外资料进行个人化广告投放,否则就得征求使用者同意。

    Meta的一名发言人则表示:「针对资料在超越合意范围或依照合约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欧盟通用资料保护规则提供一系列法律依据。且在欧盟通用资料保护规则之下,这些法律依据之间并无等级之分,因此没有任何依据应被视为优于另个依据。」

    英国律师事务所安胜恪道(Addleshaw Goddard)资料与隐私部门主管布朗(Helena Brown)认为,Meta恐怕必须改变营运模式。「看来走向会是,欧洲监管机关将不允许Meta躲在『服务条款』后面,借此利用个资进行行为定向广告投放。」

    「Meta可能有必要…寻求明确清晰的同意。而Meta解释自身行为的方式,要让这样的同意能够合法且符合充分告知,这对Meta将是一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