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一年同居5、6天被分手 女护师聚少离多求偿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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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地区的结婚婚礼仪式,男方常要备许多聘礼;女方也要陪嫁嫁妆,花费不在少数。(图为婚礼用品示意图,与本案人物无关,记者王俊忠翻摄)(photo:LTN)
    台南地区的结婚婚礼仪式,男方常要备许多聘礼;女方也要陪嫁嫁妆,花费不在少数。(图为婚礼用品示意图,与本案人物无关,记者王俊忠翻摄)(photo:LTN)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经商的陈姓男子与1名医院女护理人员,经媒妁之言结识不到1年订婚并办结婚宴客,但未登记结婚。后男方指婚宴之后实际同居日仅5、6天,双方对家庭生活、对待家人等价值观有严重差异、无法磨合,要解除婚约。女方控说为婚礼支出58万多元,男方要分手、害她忧郁症上身、怕难再觅良缘,提告向未婚夫共求偿88万多元;但一审判女方败诉。

    女方指,她与陈男先订婚,后来也办结婚宴客仪式,并约定2021年底登记结婚,她为双方的订婚、结婚及有关费用,共花了58万多元,她已视男方为丈夫、也发生性关系,之后陈男竟无故拒与她办结婚登记,更在2021年底突然写「我决定结束我们的关系,因为我们还未登记,法律上不算是夫妻、也没有小孩,所以就此分开吧!」的信件传给她,男方违背婚约诚信,使她遭受情感、精神莫大痛苦,就医诊断罹患忧郁、焦虑等症状。

    女方主张与陈男的婚约有效存在,男方故意不履约,让她蒙受财产与精神上损失,要向陈男求偿其支出婚礼相关费用的58万多元;另,她与陈男婚礼公开宴客,亲友都知双方已结连理,却遭陈男无端分手,面对亲友异样眼光,恐难再觅良缘,也要求偿30万元精神损害。

    陈男则说,与女方是媒妁之言结识,从认识、提亲到婚宴过程,比常人快速,两人在婚姻生活许多重要课题还处于磨合阶段,但他并非自始没有结婚意愿,不然为了结婚事也花掉110万元,会决定解除婚约,包括两人对家庭生活与对待家人等各项价值观有严重差异,无法磨合及进入婚姻关系。

    此外,陈男也说,因女方工作需轮班,他是开店经商,两人工作、生活有难以协调之处,双方从办婚宴后到他提出解除婚约为止,实际同居日仅5、6日;依女方医院工作打卡纪录,显示他与女方确是聚少离多,最终无法协调、产生重大争执,难期待能从试婚婚约顺利进入婚姻关系,是他思考解约的重要因素。

    台南地院法官调查女方的工作出勤纪录、需轮班与女方母亲的说法,证明男方指称双方聚少离多,并非无据。而两人认识不到1年就订婚,订婚后,彼此聚少离多,在个性、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迟迟无法磨合,决定与女方解除婚约,是男方衡量两人婚姻未来性所做的考量。

    法官说,这是婚约制度给当事人结婚前缓冲深思的意涵,且男方为了结婚也有相当数额金钱的支出,有相关估价单、收据佐证,可见男方对两造婚姻有所期待,并非刻意欺骗女方感情与金钱,实难期待两人维持婚约而结婚,这确有民法976条第1项第7款其他难共营婚姻生活的重大事由,判陈男解除婚约有理,女方不得求偿88万多元的婚礼花费及慰抚金;此案还可上诉。

    台南地区的结婚婚礼仪式,男方常要备许多聘礼;女方也要陪嫁嫁妆,花费不在少数。(图为婚礼用品示意图,与本案人物无关,记者王俊忠翻摄)(photo:LTN)
    台南地区的结婚婚礼仪式,男方常要备许多聘礼;女方也要陪嫁嫁妆,花费不在少数。(图为婚礼用品示意图,与本案人物无关,记者王俊忠翻摄)(photo:LT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