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核准法案 性行为没明确征得同意可认定为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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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班牙平等部长蒙特罗(Irene Montero)。(欧新社)(photo:LTN)
    西班牙平等部长蒙特罗(Irene Montero)。(欧新社)(photo:LTN)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部分国家的性侵案因举证困难,使得不少被害人的正义难以伸张。西班牙国会为此核准一项法案,免除被害人举证义务,只要没有明确征得其中一方同意,就可能被视为性侵。

    《卫报》报导,该法案被称为「Only yes means yes」,目的在解决西班牙法律中对「同意」一词的模煳定义。过往因为缺乏明确解释,导致西班牙在审理性侵案时,长期依赖暴力、反抗或威胁等证据来判定是否为性犯罪。

    新法案明定「同意」是个人自主意愿的明确表达方式,意味着沉默或被动顺从都不算是同意。只要是非同意的性行为都可能被视为侵犯,刑期最高达15年。

    西班牙平等部长蒙特罗(Irene Montero)对此表示欢迎,「从今天开始,西班牙对所有女性来说是一个更自由、安全的国家。我们要用自由取代暴力,用情慾取代恐惧。」

    该法案其它改善性犯罪措施包括要求未成年犯接受性教育及性别平等训练,并为性侵被害人及其家属创立24小时制的危机处理中心。

    法案滥觞为2016年发生在潘普洛纳奔牛节的集体强暴案,5名罪犯被定罪为性侵而非强暴,原因是法院认为被害人没有表达出反对之意,引发社会群情激愤,要求西班牙效法其他欧洲国家,将「未同意」视为强暴的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