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买房有大变化!明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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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1 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称,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北京市公积金贷款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即实施 " 认房不认商贷 "。

    通知提到,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体现公积金制度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九次全体会议批准,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首套住房认定标准方面,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下同)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住房认定标准方面,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 1 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 1 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 1 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 1 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 2 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 2 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同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提示,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不能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对于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按原政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离婚未满一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