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吃火锅一个操作,被恶意下单 43 万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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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出去外面吃个东西

    有些人奉行 " 手机先吃 " 原则

    吃个饭都得拍个照

    发个朋友圈证明 " 到此一吃 "

    东西吃了,相片拍了

    朋友圈发了

    可一些隐私问题还得做好呀

    有人因为不注意自己的隐私

    结果被人恶作剧

    " 帮 " 点了价值 43 万的菜

    ↓↓↓

    11 月 23 日

    云南昆明的小王和同学

    出去外面吃火锅

    吃的时候随手把照片分享到了朋友圈

    *(photo:MyZaker)

    然而

    因为照片无意露出桌上的点餐码

    被人恶意下单

    价值 43 万元的菜

    小王说

    刚开始店员拿来酒和自己核对

    这才发现有误

    店员还以为是系统出了问题

    菜单陆续点到了 43 万

    发觉有人恶意下单后店家帮自己换了座位

    " 店员把 6 万多的酒拿给我们,问是不是我们下的单,那时候就开始发现问题。"

    没想到

    下单也一直没停

    最后累计到 60 多万

    *(photo:MyZaker)

    据小王晒出当时的菜单

    其中鸭血被点了 1850 份

    鱿鱼被点了 2580 份

    虾滑更是达到了 9990 份

    小王表示

    不知道是谁会开这种恶意的 " 玩笑 "

    虽没有造成损失

    但给店家添了不少麻烦

    店内的系统也查不出下单的号码

    后续自己清理了朋友圈

    想提醒大家晒照需谨慎,避免泄露信息

    不少网友表示

    因朋友圈晒照泄露二维码

    造成损失或者被恶作剧的事情

    真的不少

    *(photo:MyZaker)

    *(photo:MyZaker)

    *(photo:MyZaker)

    有网友建议改进扫码点单的系统

    点餐距离太远的不能下单

    *(photo:MyZaker)

    其实

    " 恶作剧点单 " 事件并非个例

    有律师表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意思表示真实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因此

    网友或者路人 " 主动 " 扫码

    为顾客点单

    违背了顾客的真实意思表示

    该点单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对顾客而言合同无法成立

    除非顾客事前委托或者事后追认

    根据《民法典》规定

    受到欺诈的商家

    可以请求撤销并追究行为人的过错责任

    如果造成损失

    商家可以要求恶意或虚假

    为顾客点单的网友或路人

    承担赔偿责任

    " 网友或路人能‘代为’点单,说明相关信息可能遭到了泄露,一方面我们个体需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另一方面若发现侵害个人信息的线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比如报警等方式,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或被侵害而引起扩大的损失。"

    各位

    晒朋友圈的时候

    记得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