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儿童口交非严重性侵 印度法院判决引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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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清奈一名孩童18日透过车窗,看着车外的雨势。图为示意照,非本新闻当事人。法新社(photo:AppleDaily)
    印度清奈一名孩童18日透过车窗,看着车外的雨势。图为示意照,非本新闻当事人。法新社(photo:AppleDaily)

    印度阿拉哈巴德(Allahabad)高等法院最近以罪行「情节较不严重」为由,将一名强逼10岁孩童口交的男子的刑期从10年减为7年。这项判决经媒体披露,引发众怒。

    阿拉哈巴德是印度北方邦(Uttar Pradesh)的一座大城。

    印度多家媒体今天在网站上报导,法官于20日判定,把生殖器放入儿童口中,仅触犯印度「保护儿童受到性侵犯法」(POCSO)中的「侵入式性侵害罪」(penetrative sexual assault),而非「严重性侵害罪」(aggravated sexual assault)。

    「侵入式性侵害」的刑罚较「严重性侵害」为轻。

    相关报导称,涉案男性嫌犯被控胁迫1名10岁孩童替他口交,事后给受害孩童20卢比(约新台币7.5元)安抚。孩童回家后,家长询问钱从哪里来时,得知事件经过,于是提出告诉。

    阿拉哈巴德特别刑事法庭原依「严重性侵害」罪名判处嫌犯10年有期徒刑,但嫌犯不服上诉,成功获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扭转判决,改依「侵入式性侵害」罪名判处7年有期徒刑,併科5000卢比罚金。

    高等法院的判决书说,口交不符「严重性侵害罪」的定义,相比之下,「情节较轻的『侵入式性侵害罪』,才是合宜的罪名。」

    判决曝光后,印度网友纷纷炸锅。在「今日印度报」(India Today)的推特帐号,一名网友留言称「难以置信」,另一名推友则批评「法官脑残」,也有人要求印度与时俱进,明确修改性侵定义。

    然而,这则报导曝光的5天前,印度最高法院才刚针对孟买高等法院的另一宗案例,宣判「性侵」的判定标准不是「肌肤接触」,而是侵犯的「意图」。

    孟买高等法院今年1月宣判一名隔着衣服猥亵女童的男子性侵罪名不成立,因为没有「肌肤接触」;印度最高法院本月18日推翻了这项判决。

    印度最高法院说:「法律的制定是为了赋予法条效力,而不是摧毁法条…对法条的任何狭隘和学究式诠释,只要违反了立法的初衷,就不可接受。」(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