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没调薪提前30天申请离职 却因3个字要赔公司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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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意图。翻摄自《Unsplash》(photo:AppleDaily)
    示意图。翻摄自《Unsplash》(photo:AppleDaily)

    中国辽宁省大连市男子彭晨宇,去年3月因为任职企业5年未调涨其工资,决定离职,并于离职日前30天递交了书面请辞申请,想不到离职后不到1个月,就被公司依旷职求偿2.9万元,法院也认定彭男必须赔偿,原来是因为他的离职书上写着「请批示」3个字。

    据中国《每日经济新闻》报导,彭晨宇当时从网路上下载范本后改写成自己的离职申请,但未删除原本文末的「请批示」字样,他于2021年4月23日离开公司,结果在同年5月20日就收到公司告他旷职的法院传票。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法官认为,由于彭晨宇的离职书上有「请批示」3字,显示他是要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就不符合提前30天申请就可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而彭男离职时公司并未批准,那他的行为就是旷职,必须赔偿公司损失。(即时新闻中心/综合报导)